你好律师 我今年24岁 在我十八岁那一年 也就是2011年 我姐夫叫我去信用社贷款50万 然后现在已经6年了 他也没还 当时贷款的时候 2011年 我还在上大学 我自己写的材料 申请 签的字 压的手印 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信用社把钱批下来了 就等于是我亲自贷款五十万 让他用了 现在他不还钱 怎么办 我能告吗 可是没证据 怎么办 急需律师回复 谢谢
2024-10-30 14:51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记录。这些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银行对账单、转账记录等。 分析贷款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并确保在任何纠纷中都能支持您的主张。 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贷款是由您本人直接向信用社申请并签字确认的,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这通常需要您找到合适的律师进行代理。 请注意,在进行诉讼之前,您应该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有资格提起诉讼以及如何准备案件。 最后,请记得保持耐心和谨慎,以便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