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丈人那拆迁,我是女婿,我老婆和女儿户口放到娘家了,分一百二十平方,老婆和女儿各60平方,一个人分9万多块钱,两个人分十八万多块钱,房子我们打算留给儿子将来长大结婚用,分的钱我们家没要,因为我老丈人供我媳妇上的大专,结婚时只收了八千的礼金,当时的礼金行情应该是3―6万这样子,所以作为感激我们家不能要安置费,但是事情都有变化,如果离婚了,这房子是我老婆和女儿户口分来的,我应该怎么样合法维护我的个人权益。换句话说这个房子在法律层面和我有关系吗?房子现在还没分下来但是拆迁款我老丈人拿去了。将来有没有房产证还不知道,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还不知道,毕竟是女婿不好过问,在这方面也缺少法律知识,求懂法律师指
3天前首先,关于您的疑问,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明确表示对房屋拆迁补偿款享有部分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婚生子女(如您所说的老丈人的女儿),在父母去世后,其继承权通常由法院判决确定。因此,除非您能够证明自己是该房产的合法继承人,否则您可能无法直接要求获得拆迁补偿款。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拆迁方协商解决争议。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拆迁方提出异议,并说明您的诉求,希望得到合理的处理结果。 联系法律援助机构。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或者存在较大风险,建议您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