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从事服务行业,B顾客前来进店咨询,态度恶劣,与A发生口头纠纷,严重影响营业,A报警。A所在店中明确规定禁止拍照录像,门口有表示,B在争吵中录像20分钟左右,警察到后俩人握手和解,警察要求B删除录像,B当时说已经删掉了,警察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隔日B又到A店中说录像并没有删掉,说自己有权利保存录像,A掌握B还没有删除录像的证据,考虑到A在全国连锁销售行业任职,录像散播出去后的影响,想咨询以下三点:1.B是否有权利保存录像得权利 2.B这种行为有没有侵犯A肖像权 3.这种情况再次报警警察是否会受理 谢谢
2024-10-21 11:2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涉及隐私保护、肖像权以及合法经营等方面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关于B是否拥有保存录像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得到授权或法律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拍摄、录制他人的影像并传播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在本案例中,如果录像是在冲突发生时被拍摄,并且该视频是出于个人目的而存储,则B有权保留该录像以作为未来诉讼中的证据。 关于B的行为是否侵犯了A的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肖像享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利用他人的肖像进行营利性活动。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新闻报道、公共利益等特定场合下,可以例外地使用肖像。 关于再次报警是否会被受理。 -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的报警请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是否针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举报?其次,警方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会对您提出处理意见。一般而言,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警方可能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或警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法规及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祝您解决问题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