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可以咨询一下关于校园欺凌,肖像权,私闯民宅,恐吓,扰乱社会治安,寻衅滋事,等相关问题吗?

2022-06-21 14:0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法律问题你可以直接咨询

2022-06-21 14:08:4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699今日律师解答 51269

相关推荐
怎样办理退休领养老金我十月份退休,需要淮备什么资料 1回答
对方联系不上也不给抚养费之前的没联系了可以把小孩姓改成女方吗 1回答
都江堰起诉抚养费在哪个法院 1回答
投标截止日前28天怎么算 1回答
离婚半年后,男方买房子,女方有份吗 1回答
故意杀人,对象还是老师 1回答
考完科目一没有碰过车的 1回答
邻居写了一份遗嘱,找来我妈妈帮忙签字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 1回答
11月入伍算一年工龄吗 1回答
朋友注册公司让我挂名财务负责人现在我想单方面解除但人不在本地怎么办 1回答
你好,高考报名村委会不给盖章,有没有可能性12345和工信部都不给处理? 1回答
被告人甲(外国籍)是某外国航运公司工作人员。该外国航运公司租用我国某远洋运 1回答
分家析产按每平米一万的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1回答
法律咨询 一,2020年6月28日县法院己裁定被告在2021年2月1日前居住的房屋交由我处置或管理使用。 二,2021年3月11日,县法院又作出执行和解协议,被告提出因暂时无房子住,他愿付给我一年租金3000元(我放弃)。到2022年3月10日止,如被告仍不卖房清偿借款本息,房屋交给我管理使用或处置清偿借款,余款交给法院。 以上两点说明,此房从2021年2月1日起,实际上法院己判给我管理使用或处置。 咨询问题: 2021年2月后,另一借款人才向被告起诉并走到执行程序。请问现在处置被告房屋,应该按优先主义原则?还是平均主义原则?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