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聘金拿回问题。 领了结婚证, 双方经常吵架, 9月22号登记, 没办酒席, 28.8万元, 女方怀孕了.
2024-07-05 22:53在中国法律中,聘金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利。聘金是否能够拿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聘金是婚前给予的,通常视为对女方的一种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并且没有特殊约定,聘金一般不会被要求返还。然而,如果聘金的支付是基于某种条件,比如结婚、共同生活等,而这些条件没有得到满足,那么在离婚时,男方可能有权要求返还聘金。 其次,如果双方在婚姻中存在严重矛盾,经常发生争吵,并且婚姻关系已经破裂,那么在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定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女方怀孕,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女方和未出生孩子的权益,可能会对财产分割有所倾斜。 最后,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聘金的返还有明确约定,那么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约定,且男方坚持要求返还聘金,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