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因为去年十二月因为买房办了假离婚,有两个女人,离婚协议上写的是大女儿归他,小女儿归我,不收抚养费,假离婚后我们也是住在一起,可是在我们假离婚期间他今年出去嫖娼三次,现在她答应我签份协议,如果他以后在去嫖娼找别的女人,他就净身出户,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归我,这份协议我该如何写才会具备法律效益?目前还是离婚状态,法律上无夫妻光系
2024-09-15 18:38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丈夫因买房而办理了假离婚,并且约定将孩子抚养权归您。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您的丈夫涉嫌嫖娼并有其他违法行为。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您可以考虑与您的丈夫协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在协议中,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男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再从事任何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如果男方违反上述规定,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权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或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等补偿。 女方有权继续享有孩子的抚养权,但应考虑到男方的行为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此外,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讨论和规划,以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能够满足双方的需求和利益。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这一问题,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