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男方,有一处房产,是婚前全款购买,婚后房产证才办下来,名字是男方和女方。目前已经办了离婚,当时在登记处直接签了离婚协议,协议写明房子和车都归女方所有,女方给男方5万元,婚后饥荒女方偿还。昨日,女方和男方在房产大厅签了一个协议,女方自愿放弃房子给男方,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出来过几天才能出来,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在房产大厅签的协议有效吗,如果没有,应该怎么办,谢谢!
2024-10-13 18:04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与对方已经通过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办理了离婚,并且双方同意将房产和车辆归属女方所有,同时男方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应当被视为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昨天”签署的协议并未提及房产证即将办理完成这一情况,因此建议您详细阅读并确认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此外,即使房产证尚未领取完毕,也应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解答和指导。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