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07年在一起,08年生了一儿子,10年买了房子,13年办了结婚证,现在我们离婚房子我和儿子有份吗
2024-07-13 01:5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前配偶在2008年共同拥有了一个儿子,2010年购买了房产,2013年正式办理了结婚证。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因此,2010年购买的房子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在离婚时,您有权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至于您的儿子,作为未成年子女,在离婚时父母需要就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达成协议或者由法院判决。如果儿子的抚养权归您,那么您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考虑到抚养儿子的需要。 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受到当地法院判决和具体情况的影响,因此,为了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和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