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儿子从外地找了个媳妇回来,结婚前女方父母跟我们借了五万元钱。还有女方让我们在结婚之前给她买上车才跟结的婚,但是结婚不到两个月就跟我儿子离婚了,离婚时女的把她父母欠的钱写下了欠条,日期到16年11月30之前给清,可现在她们说不给了,请问算不算欺诈行为,我该怎么办,
2024-07-13 03:01根据您的描述,女方父母在婚前向您借款五万元,并在离婚时出具了欠条,承诺在2016年11月30日前还清。如果她们现在拒绝还款,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但是否构成欺诈行为需要具体分析。欺诈行为通常是指以欺骗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首先,您可以与女方父母进行沟通,了解她们拒绝还款的原因。如果她们有合理的解释,您可以考虑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凭借欠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她们履行还款义务。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借款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欠条等,以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 此外,关于婚前购买车辆的问题,如果车辆是作为结婚条件而购买的,且离婚后女方占有了车辆,您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如果车辆是作为彩礼的一部分,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彩礼在离婚时一般不予返还,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院的判断。 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