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医院手术,护士并没有做到两个小时巡房,再转往重症监护室抢救最后病人死亡,医院有责任吗 病人在医院手术,术后是二级护理,护士并没有做到两个小时巡房,可是病历上却显示有记录,这是伪造病历吗?而且长达五个小时病人的引流管都没有开,还是家属提醒下才打开,打开后有引流出来东西,当天晚上病人就开始发烧寒战,第二天,在病人突发心梗,医生抢救时,做心肺复苏,在病人还没有恢复心跳的情况下,停止抢救,再转往重症监护室抢救最后病人死亡,医院有责任吗
2025-02-27 16:55首先,关于您的第一点疑问,如果护士确实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两次巡视,那么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然而,您提到的“伪造病历”和“长时间未开引流管”的说法并不符合常规操作标准,这些行为可能导致患者的生命受到威胁。 其次,关于第二点,如果病人的病情恶化并导致其死亡,医院通常需要对这种结果负责。根据医疗法规,医疗机构应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预防和治疗潜在的风险。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存在疏忽或不当的操作,医院可能会面临赔偿请求或其他法律责任。 请注意,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当由专业的医疗和法律专家评估和处理。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寻求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