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我跟我妻子离婚后关于孩子还有财产法院会怎么判,儿子两岁,现住一套房子在抚宁,婚前全款我家买的,写的我的名字,但是开发票的日期跟领取结婚证日期是同一天,那么这房子算婚前财产吗?市里有一套小公寓,婚后贷款买的,写的我妻子名字!我妻子工作离家比较远,她父母也在帮他哥哥照顾孩子!我认为孩子抚养权不适合给他们!
2024-12-21 21:34关于您提到的婚姻关系中的房产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需要详细考虑以下几点。 房产归属。 -您与妻子共同购买的一套位于抚宁的住房,且房屋发票日期和领证日期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为共同共有,则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抚养权分配。 -由于您认为孩子的抚养权不适合给您的父母或他们帮助照顾孩子,建议考虑聘请专业的家庭律师或心理咨询师进行评估,并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来制定具体的抚养方案。 分割共同财产。 -如果上述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或者协议分割,具体包括。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一方可以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负担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予以分割。 经济支持问题。 -关于经济上的支持问题,您可以考虑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可以在法律层面上保障自己的权益,并有助于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 总之,在处理这类复杂的情况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和全面的法律意见。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对于解决问题至关重要。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