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是在2010年购买了一套按揭贷款的房子,钱是由我妈妈出的,2013-2014年期间,我老公做投资公司失败,现在欠了好多钱,2015年10月20日离婚了,从2014年过完年以后到现在,房贷一直是用我的工资在还,而且2010-2013年期间也是我母亲给的钱还贷,离婚协议上也是把房子分在我的名下,现在有人起诉要求执行拍卖我们这套房子,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本来就填我的名字,但是卖房子的销售说不好办理产权证,所以就填写了我老公的名字,离婚后,因为房子是按揭贷款的,所以没办法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现在法院要求星期一封我房子,让我搬出去,但是现在我没有钱搬家,请问我还能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吗?
2025-02-27 10:59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丈夫因离婚而共同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您认为房产应归于您,并且希望保留该房产以供居住或出租使用,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与对方协商。尝试通过沟通和谈判解决这个问题,看是否有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提起诉讼。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产属于您所有,并要求对方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请求法院调解。如果您已经尝试通过协商和诉讼等方式都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由法官进行调解。 调查证据。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您可以收集有关房产交易、银行记录等相关证据。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案件,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决定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