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在法院协议离婚,女儿归前夫扶养,前夫再婚生了一个儿子,前夫又再次离婚,孩子让女方带走了,我女儿从离婚后一直在爷爷奶奶那生活,女儿现在11岁了,想要跟我一起生活,我也再婚了,现在的老公有一个儿子在前妻那,我俩没有再生孩子,我俩没有正式工作,我前夫有正式工作(煤矿工人)孩子爷爷奶奶都有退休金,我想咨询一下,以我的这种情况,孩子又愿意跟我,我起诉要孩子抚养权的话,法院会把抚养权判给我么?谢谢!
26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前夫和他再婚的情况,由于我无法了解具体案件细节,因此无法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然而,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前夫已经与他人结婚,并且这个婚姻导致他的子女被另一方带走,那么您有权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照顾孩子,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孩子监护条件,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将孩子判给自己抚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和您的现任配偶都处于单身状态,但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成长环境等因素,您可能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给予孩子更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此外,您还需要考虑其他可能影响法院裁决的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地点等。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复杂的问题。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