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家装,经亲友介绍他的朋友老板装修,装修中经由亲友按合同要求分期向装修老板付款,装修结束结算后开据了总款收据。现老板提出亲友在装修付款时少付一期,说是借用,现亲友因故失联,装修老板找我们要起诉。我收据合同都找不到,怎么办?这么长时间还有讼时效吗?
2025-10-05 03:41您遇到的问题是关于装修费用的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了款项,那么您有权利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装修工作,并且有权要求装修公司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等凭证作为证明。 如果装修过程中发生了一些问题或者纠纷,您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据和凭证,如收据、发票、合同等,以便证明您的权益。 对于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因此,如果装修公司在起诉前没有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时效将开始计算。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