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8年的事,当时是在一起喝酒我的朋友两个打起来了报完警后把我也给牵扯进去了当时是刑拘,我取保后来处理完了我的朋友是一年半监外执行我是治安拘留十四天罚款五百,可是我身份证信息是刑事记录,这个可以消除吗?要是能消的话我应该找那里去办理
2025-09-11 00:18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在刑事案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以上刑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不得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您在2008年所犯案件中的犯罪行为可能会影响您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上显示的“刑事记录”。如果您需要删除或修改您的刑事记录,请联系当地公安局或者司法局进行咨询和申请。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记录可能会对某些职业活动产生影响,例如公务员考试、银行贷款等。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考虑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寻求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