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婆婆去世,家中独生子女,房屋产权是婆婆的名字,儿媳离婚是否有继承份额
18天前如果儿媳在婚姻期间与丈夫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孩子,那么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一来继承婆婆的遗产。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儿媳和她的孩子并不一定能够获得完全的继承份额。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儿媳没有其他合法配偶,并且与丈夫共同生活,那么她有资格成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然而,如果她已经离婚并且有一个或多个孩子,那么她可能无法继承全部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她的继承权可能会受到限制,具体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 此外,即使儿媳获得了继承权,她也必须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孩子的抚养费、赡养费用等。因此,对于儿媳来说,最好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