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儿媳妇在不和老人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在村政府用自己名字登记,现在确权村干部说已经入微机,不能更改。家庭一直不和,老人想把宅基地写在自己名下。请问现在老人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要回自己盖的并一直住着的宅基地产权?
2025-08-10 20:27首先,您提到的“儿媳妇在不和老人协商的情况下,在村政府用自己名字登记”这一行为是违反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的相关规定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应当归集体所有,并且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被侵犯了,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联系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宅基地所有权归属,并请求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有关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异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宅基地已经被村政府以某人的名义进行了确权,那么可能无法通过上述途径来恢复您的宅基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与村政府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同时,由于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