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情况是这样的,今天中午倒车时碰倒一个骑电动车的,他右脚之前有过粉碎性骨折,本身他自己脚就疼痛要去医院挂水,碰倒后更疼痛,现在在医院挂水,检查结果还没出来。 他要求我赔偿误工费,还有所有的一些费用。 就想请问一下这一个责任,应谁来当承担?
2025-03-14 02:4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车辆未发生明显损坏且事故双方无重大违法行为,则可能不会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联系对方了解其伤情和医疗费用情况; 如果对方同意协商解决,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和费用支出; 如协商不成,建议尽快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保险条款处理此类案件。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关系中,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行为合法合规。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