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多,女方没有尽到作为妻子的义务,两个人经常吵架。女方同意离婚,要求分割一半房产,给予其20万精神损失费。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认购合同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
2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共同共有,除非有证据证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或者遗嘱等特殊形式的财产归属。因此,在您和对方结婚一年多的情况下,如果房产属于您的婚后共同财产,则应当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分配。同时,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成立,并且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尊重事实和法律,确保公正合理地维护双方的利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