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同事发生口角,同事先骂人接着又泼我一身水,扔醋瓶子,我上去抓了对方手臂和脖子,同事属于哪种血小板低的人,碰一下都会发紫。同事报了警,警察威胁我说不道歉会拘留,还会留下案底,请问警察这种行为算恐吓吗? 我拒不认错,因为是对方先动手,接下来警察就把我带到了警局,回警局后又让我看监狱是什么样子,我才20岁很害怕,没经历过这种事,在领导的劝说下同意向对方道歉。一开始对方说自己不能白挨打,让我赔一千,我当时一直抱着男朋友哭,没想就答应了。警察又让我们双方签了调解协议书,晚上回到家,我通过百度查资料才知道,民事纠纷,警察是没有权利拘留我的,但他们(警察、包括我的领导)却以此让我妥协。
17天前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种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名誉权侵害、民事纠纷处理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等。在您的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行为是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采取的,并且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害,那么您并不构成犯罪,也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对于警方的威胁和要求您道歉的行为,应该考虑是否构成违法恐吓或侵犯人权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如直接对话、调解或者寻求第三方介入帮助解决争端。 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聘请法律顾问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益,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您认为警方的行为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公安部门、检察院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寻求司法救济。如果上述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提醒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持冷静,避免做出冲动决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并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