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本人母亲在这个月九月六日想和我父亲离婚,找了律师上诉。但是在劝解之下和某些原因就不想离了。但是法院的传票已经发过来了,上面有一条是让交受理费用的。 我想问的就是,是不是七天之类不交受理费用就自动撤诉了?对信誉这方面会有影响么?还是需要到法院才能撤诉?
15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 离婚案件一般会在立案后3个月内完成审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审限。 如果您担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受到影响,建议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是否能通过某种方式(如缴纳一定的费用)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关于传票上的费用,通常情况下,如果原告未能按时支付诉讼费,则被告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原告会自动撤诉,而是取决于法院的决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联系法院,询问具体的情况。 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都应尊重法院的裁决,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后续的处理。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例如通过和解或调解等方式。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有更多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