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生纠纷,二十七岁青年将六十六岁老人打伤,外表不明显,受的内外,老人要做法医鉴定,但乡公安局以外面看不到痕迹为由,不开证明,现老人在医院躺着,公安局说等老人好些录了口供看情况才给开证明,时间多长都没事,反正有医院的病例记录,公安局说的对吗,时间长短对法医鉴定真没作用吗,今第三天。求解答
2025-03-06 13:17您的问题是关于法律程序和证据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老人需要进行法医鉴定,那么确实外部观察是判断是否受伤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安部门认为外观看不到明显的伤害迹象,并且没有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人坚持要求法医鉴定,那么公安部门可能会接受他的请求并安排进行相关检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外部可见的伤口或损伤,仍然可能存在内脏或其他组织的损伤,这些损伤可能无法通过外部观察直接发现。 此外,由于法医鉴定通常涉及复杂的医学知识和技术,因此时间的长短对于结果的影响可能是有限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鉴定结论,而不是时间的长短。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