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老人问题,我爸家里有兄弟三个,我爸是老三,还有大伯二伯。事情是这样的,当时奶奶还在世,2009年去世的,大概从2002年开始就一直生病,大伯二伯和我爸约定奶奶的生老病死归我爸一个人负责,他们两个人负责爷爷的养老,当时也签了两份协议,都有很多证人签字,他们自己也签字画押了,但是未经公证,现在爷爷年事已高,九十多岁了,他们两家又反悔了,要我爸和他们一起均摊赡养爷爷的费用,这种情况我爸需要赡养吗?
2024-12-09 19:35根据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论是否与父母共同生活或居住在一起。在您父亲的情况中,如果他没有违反家庭成员间的约定,即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那么他仍然应当承担对老人的赡养责任。 虽然您的父亲和二伯、大伯之间签订了协议,并且经过了很多人的见证,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即使协议的内容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并签字画押,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或者其他合法程序确认其效力,该协议也可能因缺乏正式性而无效。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父亲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他的权益得到保护。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无论如何,作为子女,都应该尽力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