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对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2025-01-04 14:4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时,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子女不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应视为夫妻共同生育,并且在任何时候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同时,建议您收集证据证明孩子的实际支出情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解答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