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商铺一直出租,从15年12月到现在一年半被告不给租金,被告律师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一年,请问这是真的嘛?那半年的租金还能要回来吗?
2024-10-01 17:2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在15年的年底之前您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则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是,如果在16年的年初之前,您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租金。 至于是否能收回半年的租金,这取决于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确实欠租,并且该行为对您造成了实际损失。如果您有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并且能够证明这些款项是用于租赁期间,那么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这部分租金。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