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学校隔壁班同学来听课后眼镜忘记在课桌上,他们5个孩子拿了试戴后放回去了,过一会该同学来找眼镜却不见了,现在该同学家长要求赔偿,是否应该赔
2025-03-26 16:5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其监护人有权请求侵权人予以赔偿。在本案中,如果该同学是未成年人,并且其眼镜丢失与他人有关,那么他的监护人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 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由于眼镜被拿走并归还给被告,这并不构成侵权行为,因为眼镜并没有损坏或丢失。因此,除非被告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其他免责事由,否则他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您认为情况确实需要赔偿,请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为您的诉求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