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合同方面的事情,就是我有24座旱厕,2017年5月11日已每座55000元发包给了他人(姓马)。合同总造价1320000元。工期定为3个月,到今天他也没有完成工程量。可是我陆续付给他680000元的工程款,他实际干的工程量折合人民币也就443500元,我多次找他协商退还多出的20多万工程量一直未果,我应该找什么部门,用什么法律法规要回多出的工程款?11202
20天前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咨询。首先,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 诉讼途径。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多出的工程款。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并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 调解途径。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调解是双方自愿进行的一种非诉讼方式,通常适用于较小的争议案件。 司法救济。在法律程序中,你可以选择不同的救济手段,包括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等。 最后,提醒你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一定要注意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