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多,没有领过结婚证,一个女儿三岁多,现在由我抚养,离婚的时候说好的男方出抚养费,但是一年多了一分钱没有给过,也没有过问过孩子的事情,离婚的时候我还背负了债务,我现在的经济压力非常大,就想问问能不能通过法律让男方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
2024-12-08 02:51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和前夫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以及如何处理目前的经济困境。如果协议中存在约定或法律规定了抚养费的支付义务,那么您有权要求前夫按照协议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然而,即使协议无效,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前的问题。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针对这种情况的法律援助机制,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法律机构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同时,建议您与前夫进行沟通,尝试重新审视双方的关系,并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您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您解决问题。 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在法律框架内行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