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妈妈骑两轮电动车从小路上大路,与左侧来的轿车相撞,我妈妈双腿骨折,肋骨左侧锁骨多处骨折,现已经话费八万块了,对方车买的全险,对方车正常行驶,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妈妈能得到赔偿吗,得到多少?
2025-12-06 13:38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一方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或者其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则由未投保交强险的一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等,并有权向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请求赔付。 对于您母亲的情况,由于事故双方均未投保交强险,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应由肇事车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赔偿金额上,应当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具体数额。如果您认为对方车主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