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24我是在昆明五华区做餐饮的 在7月2日下午有三位东北游客在我店进行用餐 三个人消费了430元,买单是手机扫码买的单 当时对价格并没有什么异议 事后致电到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长热线投诉说我们家的消费高 要求我们按照我们的均单价91元/人,退给他160元钱 我们是明码标价进行售卖我们的菜品的 这种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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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们明码标价,没什么问题,不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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