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婚姻有一个女儿跟前夫,我现在二婚又生了一个女儿,在我们婚后我怀孕后他就不让我接也不让我见我的大女儿了,为了见我大女儿在我怀孕期间他动手打过我3次,有伤。最后一次打我是在我怀孕6个月,之后他去南京工作了,在我生过孩子4个月的期间,他一两个月还会回来看看我跟孩子,偶尔给点生活费,从2016年5月份后就没有在回来了,也没有在给过一分钱了,现在我想跟他解除婚姻关系,我应该怎么办?
2024-12-10 00:55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离婚,并且离婚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因此,您需要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其次,关于您的大女儿的问题,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大儿子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和冲突。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家庭暴力援助机构的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