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三方协议,再试用期6个月,扣5千元,
回答数:779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不得规定劳动者必须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因此,您的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您对试用期间的任何条款有疑问或不满,建议您及时与单位沟通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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