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被狗咬了,本来没打算让他赔偿,只负责打针就好,但是对方态度特别不好,还骂人,最后还不承认,所以最后要求他赔偿五千元精神损失费,他表示不赔偿,最后报警了,警察说他只负责带我打针就打针好了,还要什么赔偿,骂人的话让我堵着耳朵别听就行了,也不知道这警察是看我小还是帮着本地人,最后去了派出所里,警察也没说调解,就问我们的要求,然后打了一张单子,说他不愿意赔偿,我如果要告他就告他去吧,一个人民警察还这样说,还说我根本告不赢,对方还说有本事就上法院告他去,而且现在连打针的医疗费也不付了,我想问下,五千块钱至于上法院么,如果不上法院,他态度那个样子 又咽不下这口气,补充下,咬的没出血,有印子肿了紫了。
2025-02-24 21:25很抱歉听到您遭受了伤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在没有得到适当治疗的情况下受到伤害,并且该伤害导致了精神上的痛苦和不适,那么他们有权向责任方请求经济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对方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并且愿意支付相应的费用,您可以考虑直接与对方进行谈判或者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然而,如果对方拒绝支付费用或拒绝接受调解,您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是否需要将此案件提交到法院起诉,这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确实拒绝支付费用并表示不会承担任何责任,那么您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了解您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总之,无论您选择哪种解决方案,都需要谨慎行事,并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希望您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获得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