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敏法典265条规定撤销不做为领导是撤销什么?职务还是村领导的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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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二分编所有权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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