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企业借我的钱用于经营,当时约定月息1分,下月初结上月利息,我也确实领到过利息。但是企业只给我开了借据,借据上没有约定利息。现在因企业经营原因,拖欠我两年的利息。我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的本金和利息,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2025-06-13 10:16在您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中,虽然您提供了借据但未明确约定利息,但在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中的利息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借款双方可以对支付利息的期限进行约定,如果未约定,则视为无息借款。 由于您的债权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借据产生的,并且借据上并未明确约定利息,因此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要求企业支付利息。至于本金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这取决于借款的实际用途以及企业的偿债能力等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企业已经完全无力偿还债务,请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