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前段时间在马路边被一辆三轮车撞骨折了,当时交警过来了,留下双方的信息后,就把对方的三轮车拖走了,让我们自己去看医生,回头找对方报销,我们自己去看了大概五六千元,交警队找对方,对方就是不出面,医药费一分钱也没给过,都是我们自己垫付的,交警队出了对方全责的事故认定书,让我去法院起诉,对方是蒙城的一个农村五十多岁的老太太,她当时出事故让她儿子过来的,也不知道他们住在哪?只知道户口本上的信息,他们应该在买水果,那天撞到我妈是在周谷堆批发水果回去的路上,他们在合肥水果店,现在就是想起诉她,不清楚能不能要到这个医药费
2025-05-26 08:5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母亲在马路上被三轮车撞伤,并且已经导致骨折。这种情况通常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如果您认为对方应负全部责任并且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单据、交通记录等。此外,您还需要确保对方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等。 由于您提到对方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农村老太太,而且不知道她的具体住址,这可能会增加找到对方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寻找见证人或者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 请注意,诉讼过程可能会非常复杂和耗时,因此建议尽早开始准备,并尽量与对方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如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您将不得不进入正式的法律程序。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