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结婚两年,共同生活三年,一起做生意的,留有部分账本,婚后乡下拆迁,男方拿钱去买了安置房以及装修,女方没有入户口本,安置房也没有女方的名,请问,这样是不是就没有女方的份了,跟女方没关系了?还有一个问题,男方把账本藏起来了,女方要拉所有账单的话,可以去进货工厂拉账单吗?
23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分析。 关于账本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置。如果账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分割时应当按照法定原则处理,即平均分配或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关于安置房及装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并以个人名义登记,且配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该房屋视为个人财产;但是,婚后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所有权的除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账本上可能显示是男方的名字,但实际上这些资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另有约定。 关于账单问题。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女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账单。 -诉讼。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男方归还账单。 -协商。尝试与男方沟通,了解其藏匿账本的原因,并寻找解决办法。 请注意,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