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朋友一起承租了一家蛋糕店,甲方也是房东,合同三年,租金17万,押金2万,说好到期提前一月商量后续租与不租的问题,我们各自与甲方说明情况,甲方在我面前说给我继续承租,又在我朋友面前给他继续承租,我跟我朋友在到期前半个月一起沟通,才知甲方这样做无非就是想坐地起价租金,商量一下之后我们都不租了,因为该店是在合肥肥西山南的一个小镇上,生意也不是太好,承担不了太贵的租金,我们就在次与甲方说了,甲方还是说给我干,又说给我朋友干,就是说不通了,到期了我们不租了,甲方回来也不处理啥也不说,也不退回我们的押金,这种情况能打官司要回押金吗?合同我发图片来了,麻烦你看下,谢谢!
2025-02-10 04:4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您的朋友认为自己有权要求退还押金,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谈判。首先尝试与甲方进行谈判。如果双方能够就租金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商退款。 法律诉讼。如果谈判失败,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甲方退还押金。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甲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并且有义务返还押金。 其他方式。如果上述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其他解决途径,如申请仲裁或者直接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