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向你了解一下一户一宅的问题,我和我老公是二婚,我带了儿子,和老公又生了个儿子,我以前老公是外村的在我现在老公的村里盖下房子离婚后,房子在我名下了,现在拆迁,我老公他家只有一个院子我婆婆有两个儿子,那一个和我婆婆住在那里,我和老公住的是我的房子里,要是拆迁是不是我婆婆的没有我们的了,可是这里的房子我到民局哪儿给了前面那个儿子了,而且买下那个村里的对方还没把名子改过来。
27天前尊敬的客户,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登记在您的丈夫名下,并且你们两个都没有其他财产的话,那么这个房产就应该是共同所有的。因此,即使拆迁后拆迁补偿款也应当平均分配。 关于您提到的您和您老公在离婚后所居住的房子,如果您之前已经将该房屋卖给了他人(例如卖给您的公公),那么这个房子就不应该再归您所有。但是,由于您和您老公都是合法夫妻,您有权要求拆迁方给予相应的安置补偿。 对于您提到的您婆婆的两个儿子的情况,他们是否拥有拆迁补偿的权利需要考虑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农村地区,土地所有权通常是由集体或家庭成员共享的。如果您婆婆的两个儿子都住在同一个村庄里,那么他们可能有资格获得拆迁补偿。 最后,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