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有人受伤,我方无人受伤,我方没交保险,赔付了对方12000的强制险,赔付只是医药费的百分之十,多余的是要退还给我的,如今对方不想退还怎么办,当初的事故责任书认定是对方全责,只是没有写有人受伤,这样他可以走医保,如今我想重新判定责任可以吗,对方不诚信,
2024-10-05 15:44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认为自己一方无过错,且对方负全部责任,您可以依据相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索赔。 如果对方拒绝退还多支付的部分款项,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前,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 同时,您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对超出强制险部分的医疗费用提供额外的理赔服务。如果您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服务不够充分,也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手段,而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