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从不来看孩子,我能起诉她吗?孩子九岁了,性格变得越来越怪,谢谢
2025-10-13 19:1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自然存在的。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决定离婚,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会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决归属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拥有。 在离婚后,您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其作为父亲的职责,并定期探视孩子,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对方长期拒绝或延迟探视,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对于孩子性格的变化,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帮助,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学校、社区等渠道获取支持和帮助,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成长环境。 最后,请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医疗证明等相关文件,以便在法庭上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