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签了一份欠款合同 签订日期是2016年,内容约定2017年还款,法律上有个两年时效期,我想问一下这两年是从签订日期计算还是从约定的还款日期算。
2025-06-23 12:54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案中,您提到的“两年时效期”可能是指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债权人有权主张其权利。 根据您的描述,合同中的还款日期是2017年,这意味着如果该款项尚未偿还,则债务人应在2019年之前还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时效期间应从2017年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即从2017年起算两年的时间。如果您认为时效期间已过,建议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以确保债权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