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审的时候,开庭的日期,法院只是通知我的委托人律师,并没有给我传票只是要律师转达,然而律师并没有转答给我,然而律师推辞他忘了,再开审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日期所以没有参加开庭,所以法院以我们放弃宣判,20多天前判决的,并且执行厅吧单子送到我手上了,我要什么方式改变这个事实呢?
5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程序违法和不公正对待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问题。 调解。您可以尝试与法院或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以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申诉。如果调解不成,您也可以向相关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案件。 法律诉讼。最后一种方式是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这需要您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