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之后,我们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局给我们回复的结果是:“找不到被执人,名下无财产!”然后我们再找劳动关系科申请政府垫薪,现在劳动关系科又给我们的回复是能联系到被执人,且被执人未申请破产,请问接下来我们该找谁?
2024-09-30 12:05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如果劳动者已经通过劳动仲裁和法院程序解决了大部分争议,并且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欠薪,那么通常情况下,劳动关系科会负责协调解决。然而,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表明其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则可能需要考虑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 与劳动关系科再次沟通,了解是否有新的信息或解决方案。 联系当地的法院,询问是否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例如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等。 如果被执行人在其他地方经营,您可以尝试联系当地工商部门或税务局,了解是否存在其他资产或收入来源。 最后,如果您认为情况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重要的是要保持耐心和冷静,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