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前由父母出首付我还月供的方式在北京立水桥购买了一处房产A,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为了女儿上好的学校,我们将房产A卖了275万,用其中得149万付了首付,公积金贷款120万在通州购买了另一处房产B。房本出的两个人的名字!我16年1月为提升自己的能力,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花费信用卡近60万元,我16年9月自杀导致身体高位截瘫,从我受伤开始至今已花费治疗费用近70万,这些钱均是父母找亲戚朋友借得。 现在提出妻子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诉讼离婚,请问房产依法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计算? 已经开过庭的了等法院判决
6天前关于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原则。 首先,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您和配偶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并且应当平均分配。因此,在离婚时,房产A和房产B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关于共同债务的问题,如果双方有共同债务,则应当按照各自的份额来分担。具体而言,如果债务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则应各自承担一半;如果是单方债务,则应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最后,关于信用卡欠款和医疗费,如果这些款项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必需品或个人消费,而是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活动,那么这些款项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由债权人要求其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并不能适用于所有具体情况。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