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四十七岁,五年前离异,育有一子,由前妻抚养,为此家中所有存款十二万元归她,作为抚养费,并承诺父亲名下的拆迁房子归孩子。我净身出户,家中债务三万元由我偿还。现在父亲不同意把房给她。她以未给抚养费,房子,精神抑郁症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并支付给她两万元抚养费。现在的无房,也没什么钱。请问我必须应诉吗?如果抚养权变更,她要返还一部分钱吗?我要怎样应诉?
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策略来应对。 了解情况。首先,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家庭状况、财产分割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 收集证据。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房产买卖合同、银行对账单等。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您的主张并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准备答辩状。针对对方提出的诉求,撰写一份充分的答辩状。在答辩状中,详细阐述您对于抚养权变更以及子女抚养费支付的理解和依据。 选择合适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特别是关于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专业人士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个复杂的案件。 参与调解。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调解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供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以便法院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 关注法院程序进展。确保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包括开庭日期、庭审过程中的发言机会等。这将有助于您更好地应对可能的结果。 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情绪激动而做出不利的决定。 最终,是否需要应诉取决于您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和对结果的预期。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制定最有利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