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租房,租的是转租人的房子,没有签合同,现在交了一个半月的房费,住了几天,今天由于第一任房客进行了违约,我被公司赶了出去,第二任房客就是租给我房子的人,我们要求她退款,她拒不退款还删除了我的微信,请问我民事诉讼可以吗
2025-08-09 06:1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租赁关系终止。由于第一任房客违约,导致您被迫离开租赁房屋。这可能导致租赁关系的终止。 退租和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房东有权要求租客退还剩余未使用的租金。如果租客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房东有权采取措施收回出租物。 民事诉讼。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例如拒绝退还剩余租金或者删除您的微信账号,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建议您尽快联系房东协商解决争议,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的权利受到侵害。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同时,了解当地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