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怀孕待产行彩超检查发现左肾前方占位性病变,无尿频尿急尿痛,无腰部疼痛,无血尿等不适,为正常分娩未予治疗,产后再次复查彩超见左肾占位性病变缩小故未予以治疗,因为医生当时说可能是附肾,所以就没在意了。直到两月体检左肾占位性病变入院手术左肾胀摘除,手术出院后才想起一年多前买过一份重疾险,因为出院小结上写的是(主诉:左肾占位5年)我这样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8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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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孕期进行了彩超检查,并且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产后复查时,病情有所缓解,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两年后,在进行体检时,才发现左侧肾脏有占位性病变。这种情况可能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遗传、感染或其他疾病。 对于您的情况,是否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诊断和治疗的及时性。如果您的病情是在医院被诊断出来的,并且得到了及时的治疗,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认为这是由于医疗失误导致的,从而有可能得到赔偿。 医疗记录的真实性。您提供的病历中提到的“左肾占位”是准确的,这应该是经过医学专家确认的结果,因此真实性很重要。 保险公司对这类情况的态度。不同保险公司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公司可能会更加倾向于赔偿,而有的则可能采取不同的态度。 患者个人的责任。虽然您在怀孕期间没有表现出任何症状,但是在生产后的康复过程中仍然需要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以避免病情复发或加重。 总之,建议您向保险公司详细说明您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以便保险公司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您的病情并做出合理的判断。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2025-05-03 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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