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舅有一处房产,他老了的时候娶了个老伴,后我大舅去世后,没等几年这个老伴又把她闺女弄来嫁到我们村,后来这个老伴也病了我们把她送去医院也给出了住院费,后她闺女才去,后病情平稳就给接回来了,谁知没过几天她闺女就偷偷的把我大舅的房产卖了,说是有遗嘱呢说是房子是她妈的,后来就把房里屋里的东西都给卖了,那个房子屋里还有我姥姥老爷的东西呢都给卖了那里还有地产存折之类的,我就是问问她闺女有权卖吗,她还拿者我大舅的地本,地本是我姥姥老爷和大舅三人的,她有权都得吗?
2024-10-04 05:28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效力优先于其他继承方式。如果您的大舅生前立有有效遗嘱,且该遗嘱中明确表示房屋归其子女所有,则您大舅的女儿无权出售该房屋。 然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您的大舅的女儿享有继承权,但她是否能将房屋出售取决于法院判决的结果。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的内容、遗嘱的真实性、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公证机构或律师,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可以尝试通过与女儿沟通,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