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妈爸爸健在,想让我给妹妹50万后,将来房子归我,但是现在不过户,十年后再过户。将来一旦各自反悔了,假如想要80万,分割协议生效么,可以反悔么?有了分割协议,过户时假如父母不在了,需要妹妹到场么?
2024-09-25 21:12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母亲和父亲健在,并且您希望将一部分财产留给妹妹,那么这份协议可能需要经过公证并由双方签署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如果您希望在未来十年内再进行房产过户,那么这份协议也必须明确约定该房产的归属权以及未来房产过户的具体时间。 关于分割协议是否能够被反悔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是有约束力的,除非存在法定的理由或者双方同意解除协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希望更改协议中规定的金额或期限,也需要与对方协商一致。 至于您提到的过户时是否需要妹妹到场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房产的所有权人是您和妹妹,则只需要您一人到场即可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